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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充实社保,全民共享国企之成果

发布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2-05 11:10:43

        日前,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明确划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具体操作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根据《方案》,在划转比例上,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划转对象涉及多个国有股东的,由第一大股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国有股东身份和应划转股权进行初审,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确认。    

        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这一方案并非最近几年才提出,而是存在一个较长时间的提议、商讨准备期。在1992年前后,彼时尚未建立全国社保制度。不过,当时的国家体改委官员就曾在国务院会议上提出,国有资本既然是全国人民的,就应该把一部分国有股权划转出来,用相关的收益资本来建立社保基金,或者补充社保基金。不过,这一提议在当时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形成正式的决议,更没有能够付诸实施。    一项政策的出台需要贴合具体的社会发展形势。199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了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筹集模式。之后的20年里,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涨幅也增长较快。另外,也由于统筹层次较低等因素,社保基金收支压力开始增大。此前,新华社曾在一篇消息中援引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政府资产负债表,显示中国社保基金缺口10万亿元。    

        人民生活水平需要保持与经济同步的增长,因此养老金的发放水准不可能控制太紧,只有扩大开源,才能确保社保基金的稳定运转。2014年由财政部牵头,国资委、人社部、社保基金理事会、证监会等部门参加,专门成立了名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部际研究工作小组,负责研究起草划转顶层方案。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明确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要求。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对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要求。党中央和国务院都专门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作出了具体部署。    

        国务院公布了正式《方案》,有媒体称该方案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的确,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的发展成果由全民享有,这是既定目标,理应逐步推进;再者,假如不能将国有资本补充进社保基金,势必要提高税收或提升在职人员社保缴纳费率;此外,国有资本以股权形成补充进社保基金,这也是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做法,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当然,国有资本补充社保基金本身不能竭泽而渔,决不能以削弱国有企业竞争力为代价。在财政部昨天的回应中,提到划拨企业一般不涉及上市企业。对于少量涉及的上市企业,社保基金不会改变企业国有股权的属性和总量,也不会改变现行管理体制和方式。此外,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长期财务投资者,以获得股权分红收益为主。相反,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参与持股,将进一步优化上市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水平,对资本市场将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另一个问题也十分引人关注,即划拨的股权和获得的分红,如何确保其使用的规范与效率。对此,《方案》提出,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由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负责集中持有,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在地方层面,划转的地方国企股权,由政府委托地方社保基金会负责持有,也进行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全国社保基金成立以来的平均年化收益率达到了8.37%,可以说,已经在实操中积累了资本管理经验。当然,未来社保基金理事会应该每年把持有的划转股权价值、变现额等信息定期公告,以保障公众享有的知情权。    

        涉及数万亿国企股权的划转,遇到的操作阻力自然不可小视。不过,只要中央下定决心,责任到人,有序实施,这一方案一定会得到成功实施。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期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相信,国企管理和社保制度的改革,将会成为解决上述矛盾的一支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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